用阴阳学说的理论来说明人体病理变化的基本规律!

2020-10-11 健康养生 107阅读
一.阴阳学说的基本概念
阴阳学说是以自然界运动变化的现象和规律来探讨人体的生理功能和病理的变化,从而说明人体的机能活动、组织结构及其相互关系的学说。
任何事物均可以阴阳来划分,凡是运动着的、外向的、上升的、温热的、明亮的都属于阳。相对静止的、内守的、下降的、寒冷的、晦暗的都属于阴。我们把对于人体具有推进、温煦、兴奋等作用的物质和功能统归于阳,对于人体具有凝聚、滋润、抑制等作用的物质和功能归于阴,阴阳是相互关联的一种事物或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
二.阴阳学说的基本内容
1.阴阳的对立制约:阴阳两个方面的相互对立,主要表现为它们之间的相互制约、相互消长。
阴与阳相互制约和相互消长的结果是达到动态平衡,称为“阴平阳秘”,如果这种平衡遭遇破坏即是疾病的形成,如人类生活在自然界中春夏秋冬四季变化自有其规律,若冬天应寒反暖则人体的生命活动也受影响,易引起疾病。
2.阴阳的互根作用
阴阳是对立统一的。阳存于阴,阴依存于阳。阴阳都以对立的存在为条件。任何一方都不能脱离对方而单独存在,这就是阴阳的互根作用。阴阳互根作用既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条件,又是阴阳转化的内在根据。因此,双方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转化的。
3.阴阳的消长平衡:阴阳之间的相互制约、互根互用,并不是永远处于静止和不变的状态,而是始终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即所谓“消长平衡”。阴阳就在这种运动变化中,生生不息。但任何一方太过盛或太过衰,破坏了“阴消阳长,阳清阳长”的动态平衡,就会引起机体的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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