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对象(条件)]
凡外地人员以不改变户籍、不接转人事关系的形式在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不含富阳区,下同)工作或创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依据本规定申领《人才居住证》。
1、具有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2、具有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大专学历并属于当年度《杭州市紧缺人才目录》中专业的人员。
3、持有技师以上(含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符合我市当年紧缺职业(工种)的具有高级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员。
4、个人在杭投资50万元以上的经营者。
5、持有《外国专家证》的人员。
6、持有《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的人员。实际居住地在萧山区、余杭区的申请人到所在区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办理,其余申请人直接到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办理,确认资格后到对应公安部门办理。
[申办材料]
1、杭州市人才居住证申请表,原件,3份,必要;
2、近期白底免冠彩色1寸证件照片,原件,3份,必要;
3、有效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必要;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必要;
5、本人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必要;
6、在本市市区的住所证明(购房产权证、租房合同及业主房产证复印件、单位出示住所证明及住所房产证复印件),复印件,1份,必要;
7、验资报告、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申领人是个人在杭投资50万元(含)以上的经营者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必要,
申请人是持有《外国专家证》或者《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的人员,只需提供第1、2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