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入职登记表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法律效力。但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以及填写的内容是否真实。
事业单位入职登记表的作用:
作为员工进入事业单位的质料,将被放入档案袋内,作为企业与员工之间是否再签定劳动合同或企业是否履行合同的一个依据。
也就是说当你虚假填写事业单位入职登记表,虚假登记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的行为,公司以此为理由解除合同是可以的,法律上没有问题。
《劳动合同法》对于无效劳动合同有明文规定,该法第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4.总结:公司与员工就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法律行为,均受《劳动合同法》调整,而非合同法范畴。属于公司对员工是否具备聘用资格或用工条件进行的甄别审查,劳动者当然应当据实填写,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诚信,当然也是劳动合同签署的原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