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北宋:集中军权。设三衙统领禁军,并与枢密院互相牵制;实行更戍法,以防武将专权。
1、集中行政权。设参知政事、枢密使、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行政权、军权和财权;派文官做知州,知州设通判,二者互相牵制。
2、集中财权。在各路设转运使,管理地方财政。
3、集中司法权。中央派文官担任地方司法职员。
通过以上措施,皇帝掌握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军事、财政、行政和司法大权,铲除了封建藩镇割据的基础,加强了中央集权。
积极作用:防止地方割据局面的出现,加强了中央集权。
消极作用:使北宋形成了庞大的官僚机构和庞大的军队,导致了后来严重的社会危机。
扩展资料:
中央集权对我国古代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中央集权的建立,使得政令从上而下统一有效,能够使经济在统一的政策下稳定的发展,使人们安定社会稳定,从而促进了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
统一了货币、度量衡、文字等,使得经济得到流通比较广泛,促进了物品的流通,加快经济的发展。思想文化得到广泛交流,能够互相学习好的生产经验,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进步。
我国是灾害多发国,地域面积广阔,分散型经济居主要地位。中央集权的建立,在行政上使得国家更加紧密,这样就能够集中国家内的物力、财力、人力,进行大规模建设,大规模生产,共同抵御各种灾害的到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央集权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赵匡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