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中国A公司与德国B公司签订了一项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德国B公司向中国A公司出售一批

2020-06-15 社会 66阅读
1、德国公司对意大利公司不构成侵权,因为当初A公司说是将这批机床销往土耳其,而非销往意大利,所以德国B公司才与A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因为是A公司违反合同将该批机床销往意大利,且事先也没有通知德国B公司。所以,德国B公司不承担赔偿意大利公司损失。
2、德方不应赔偿在中国注册的专利侵权赔偿损失,因为该机床并不在中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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