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德国企业法,可分为两大类,并细分为以下几种公司形式:
(1)人合公司(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隐名合伙公司)
(2)资合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或者股份两合公司)
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的区别在于,在人合公司中有一个或者多个股东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负责。
通常企业会选择在德国注册有限责任公司(GmbH),原因如下:
(1)因为德国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最小: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2)注册成立德国公司可迅速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国际法律地位高,受欧洲联盟保护;
(3)非德国公民在注册成立德国公司后,可自由在境内或境外经营,可于境内外/香港开立银行帐号;
(4) 利用德国公司名义买卖物业、国际贸易、资金出入境自由、可信度高;
(5)对于大多数公司的经营项目限制非常少。
拥有一家德国公司,不仅意味着你可以在国际贸易中抢占先机,而且还可以利用德国企业优良的信誉,得到国际认可,提升企业国家化形象。
当然,德国公司法人代表还可申请德国居住权签证,将来可实现举家移民德国的永久居住权,享受德国高品质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