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是基层工会的权力机关,必须按期召开。
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一般应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由会员直接选举产生。 工会委员会由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由会员或会员代表提名,经过充分酝酿,可以经过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正式选举,也可以不经过预选,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办法进行选举。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工会委员会的委员,应由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服务、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的会员担任。委员中应有专业技术人员、青年职工和女职工。
工会委员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至二人。工会主席应由作风民主、善于团档毕结同志、有群众工作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五十岁的委员担任。主席出缺,应由委员会另行选举。 工会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讨论和决定以下问题:
(一)贯彻执行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决议和贯彻执行党委、上级工会有关决定、指示的措施;
(二)向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工作报告和向党委、上级工会的重要请示、报告;
(三)工会工作总结和计划;
(四)有关职工权益的重大问题和向行政、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重大建议;
(五)工会经费预、决算及重大财务支出;
(六)工会机构设置、人员配备;
(七)工会会滑告员会籍处理;
(八)必须由工会委员会讨论和决定的其他问题。 基层工会的经费审查委员会由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对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闭会期间,对工会基层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经费审查委员会根据有关工会财务工作的规定,审查经费收支情况和财产管理情况。对不正当的经费开支,有权批评或制止。工会会计人员调动交接时,负责监交。经费审查委员会与工会委员会在重大问题上意见不一致时,报请上级工会处理。 基层工会承担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其任务是:
(一)宣传党的群众路线和依靠工人阶级办企业、事业的行让芹方针、政策,宣传和解释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作用和任务;
(二)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组织职工代表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和经营管理知识;
(三)提出召开大会的方案和议题的建议;
(四)征集、整理提案,交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小组审理;
(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会议期间的组织工作和会务工作;
(六)组织职工代表传达会议精神,发动职工群众和督促有关部门实现大会决议;
(七)组织职工代表团(组)和各专门工作委员会检查大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情况;
(八)承办职工代表大会或大会主席团交办的事宜。 基层工会的负责人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参加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并担任领导工作。
基层工会的各工作委员会要积极协助职工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配合处理共同性的问题。 基层工会接受企业、事业党委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委的有关决议,定期向党委汇报工作情况,反映职工的意见和呼声,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基层工会对以下问题要向党委请示报告:
(一)工会全面工作计划;
(二)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方案;
(三)全厂性的重要活动;
(四)工会干部的调整和配备。 密切联系群众,同群众打成一片,坚持家
访谈心,与职工交朋友。根据广大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开展活
动,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各单位可根据本条例,结合实际,制订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