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向企业借款年底不还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2-07-28 财经 138阅读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第二条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如果是企业法人或投资人借款到会计年度终了仍未归还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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