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认证标志的保管使用控制程序;
(二) 产品变更控制程序;
(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四)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五)供应商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程序;
(六)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或验证程序;
(七)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定期确认检验程序;
(八)生产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九)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程序;
(十)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十一)内部质量审核程序;
(十二)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的职责和相互关系;
此外,还应有必要的工艺作业指导书、检验标准、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等。
第五条 工厂应保存至少包括以下的质量记录,以证实工厂确实进行了全部的生产检查和生产试验,质量记录应真实、有效:
(一)对供应商进行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的记录;
(二)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进货检验/验证记录及供货商提供的合格证明;
(三)产品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记录;
(四)检验和试验设备定期进行校准或检定的记录;
(五)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设备运行检查的记录;
(六)不合格品的处置记录;
(七)内部审核的记录;
(八)顾客投诉及采取纠正措施的记录;
(九)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记录;
(十)标志使用执行情况记录;
(十一)运行检验的不合格纠正记录;
记录的保存期限应不小于两次检查之间的时间间隔,即至少24个月,以确保本次检查完之后产生的所有记录,在下次检查时都能查到。 下面的是:申请初期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 产品送样要求
1. 每一申请单元中主送型号样品送2个,覆盖型号样品各送1个。
2. 若样品为不可拆卸结构,应提供一个可拆卸样品。
二、 送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 CCC认证申请表(请用中文及英文填写)
2. 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 产品说明书;
4. 产品规格书;
5. 产品维修手册(如有);
6. 产品电路图(包括原理图和印制刷线路版图);
7. 同一申请单元中主送型号产品与覆盖型号产品的差异说明(如有);
8. 产品与安全有关的关键元部件明细表和对电磁兼容性能有影响的主要零部件明细表
9. 中文铭牌和警告标识
10. 产品关键安全元件认证证书复印件;
11. 工厂审查调查表
12. 产品的CB测试证书和报告(如有);
13. 产品的商标使用授权书(如有);
12.一致性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