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布者:不需要别人去管
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讯问犯罪嫌疑人笔录第1次问:我们是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的工作人员,今天找你调查了解一些事情,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你要如实提供证据、证言,有意作伪证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你听清楚了吗?答:听清楚了。问:我们现在以同步录音录像形式对你进行讯问,你听清楚了吗?答:听清楚了。问:你申请回避吗?答:不申请。问:我院决定对你正式立案侦查,你听清楚了吗?答:听清楚了。(宣读立案决定书…..)问:出示《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请你仔细阅读后签字?答:好的。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立案后你有权利申请律师进行法律咨询,你听清楚了吗?答:听清楚了。问:你的身份证号码?答:。问:你的户籍所在地?答:。问:讲一下你的家庭成员情况及收入情况?答:。问:你是否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答:。问:讲一下你的个人简历?答:自幼读书,。问:?答:。问:?答:。问:?答:。问:?答:。问:?答:。问:?答:。问:?答:。问:?答:。问:?答:。问:?答:。问:?答:。问:?答:。问: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答:没有了。问:你以上讲的属实吗?答:属实。问:你能为你所说的负法律责任吗?答:我能为我所说的负法律责任。问:我们在办案过程中有无刑讯逼供、暴力威胁、诱惑取证等违法或不文明行为?答:没有。问:认真阅读笔录后,签字?答:好。讯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