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具有公益诉讼主体资格吗?民事诉讼法有修正吗?

2020-06-26 社会 115阅读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是我国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新增加的公益诉讼的条款,至于社会团体有没有诉讼资格,目前还不确定,它属不属于该条”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还不知道。
由于是新增加的条款,具体什么是“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目前民诉法没有界定,这需要等待针对新民诉的司法解释出台,就可以知道了,别急,应该快出台了
希望,能给你提供些许参考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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