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侵略指的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试图用自己的核心价值观念去取代其他国家或民族的核心价值观念。它与文化交流和文化融合的根本区别在于,文化侵略的实施者惟我独尊,有预谋地迫使对方接受自己的核心价值观念;而文化交流和文化融合的双方,则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行使文化选择权,各自以我为主,采取“拿来主义”的态度借鉴和吸收对方的文化精华。
众所周知,文化分器物、制度和精神三个层面。文化交流和文化融合更多地体现在器物、制度层面。譬如中国古代发明的火药指南针传之四海,西方现代发明的电器汽车覆盖全球,这些都是器物层面的文化交流,几乎人人欢迎并欣然接受。诸如汉人不抵抗胡人“裤子文化”、中国人不迷恋火镰火石而改用洋人的火柴,均属于类似的正常的文化交流,与是否抵抗文化侵略无涉。再譬如西方参照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而设立文官制度,我们借鉴西方的企业制度、管理制度、经济制度乃至民主制度而建立自己相应的制度,这种借鉴当属制度层面的文化交流,也是文化交流的一种常态。精神层面的文化交流也不鲜见,譬如佛教文化传入中国,革命先辈“盗取”马克思主义圣火。不过,在精神层面更需要以我为主,佛教文化必须经过长期的经典传译、讲习、融化,与中国传统文化密切结合、融为一体,必须具有中国特色。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也必须中国化,必须与中国的革命、建设、改革、发展实践相结合。由于文化主体之间彼此平等,文化交流和文化融合基本上是和谐的。当然,强势文化和弱势文化是自古以来就存在的,因此这种交流和融合也不可能完全平等,甚至有时候也羼杂着欺压与血腥,但毕竟与旨在取代和灭绝异质文化的文化侵略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在一定意义上,文化交流和文化融合等同于文化传播,而文化传播是不应该有界限的。正因为有了文化传播,东方人才感受到了古希腊文明的璀璨夺目,西方人才发现了中国和印度文化的源远流长;正因为有了文化传播,世界各地的人们才见识了浪漫、奔放的拉美文化,原始、粗犷的非洲文化,神秘、渺远的北欧文化,沉郁、雄浑的俄罗斯文化……这些多元异质文化构成了人类文明的多样性,杂花生树,群莺乱飞,生机勃勃,气象万千!人类文明能够呈现出如此多姿多彩的局面,文化传播厥功至伟。如果把文化传播视同文化侵略,便是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