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共产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2.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十条,规定如下:
①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②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扩展资料
中国共产党最高领导机关的相关情况
1.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2.主要职权:
①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
②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③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
④修改党的章程;
⑤选举中央委员会;
⑥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共产党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