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
1996年,国家教委、劳动部、公安部、交通部、铁道部、国家体委、卫生部联合发布关于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的通知,确定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日。
设立这一制度是为全面深入地推动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大力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率,切实做好中小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在第18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上呼吁,关爱生命,必须齐抓共管。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要进一步密切与政府有关部门和家庭、社区的合作,开拓进取,
形成多部门配合联动、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努力为广大中小学生的健康生活、幸福学习、平安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