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金纳提出的四种行为改造方式分别是正强化,负强化,自然消退,惩罚
强化理论是美国哈佛大学心理学教授斯金纳提出的一种重要的行为改造激励理论。他认为,人就像一个“黑箱”,内在的心理状态犹如黑箱里的东西是不可知的。因此他提出,控制和预测人的行为无需了解人的内在状态和心理过程,只需研究和解释人的行为的形成机制,通过控制强化物来控制行为,使所需要的行为重复出现并得到加强,使不重要的行为得到削弱或消失。
斯金纳将强化看成是增强某种反应、某种行为概率的手段,是保持行为和塑造行为必不可少的关键因素。利用强化手段来改造行为,一般可分为以下四种方式:
1.正强化,是指在行为发生后,运用刺激因素肯定这一行为,使公务员感到满足了他的某种需要,从而使这种行为得到巩固和加强,使之再发生、增大的一种行为改造方式。正强化又叫积极强化,刺激因素则包括表扬、赞赏、认可、晋升、加薪、分配更有义的工作。应用正强化时,要注意以下几点:(1)所选强化物要恰当,要对被强化对象有吸引力和激励效果。(2)强化要有明确的目的性和针对性,要让被强化者知道被鼓励和希望的行为。
2.负强化,是指某一不良组织要求和组织目标的行为发生后,运用某种刺激因素,立即消除某种令人不愉快、烦恼的事件或环境,预先告知某种不符合要求的行为或不良绩效可能产生的后果,要求公务员按允许的方式行事,以避免产生不良的后果,既减少或消除了不良行为后果的产生,也增加了符合要求的行为重复出现的可能性。因此,负强化和正强化是一致的,它不是惩罚,如某个公务员如果上班迟到,就受批评;如果按时上班,就不受批评。应用负强化,通过去除不利影响来鼓励某一行为时,要待这一行为出现时再去除方能奏效,以使被强化者明白行为和后者的联系。
3.惩罚,是指在某一行为发生后,用某些刺激因素使行为者感到痛苦或不快,以表示对这类行为的反对和否定,从而减少和消除这些行为发生的可能性的一种行为改造方式。刺激因素包括批评、降薪、罚款、降职等有强制性和威胁性的结果。
4.自然消退,是指撤销对成员某些行为的强化,或在行为发生后不加理睬,不闻不问,既不给予正强化,也不给予负强化,使其感到自己的行为得不到承认或认同,从而使这一行为慢慢地自然消失的行为改造方式。如下级奉承上级,如果上级不理他,时间长了,下级自觉没趣就不再奉承上级了;又如公务员做了一件好事,如果上级和同事不加赞赏,做好事的行为自然就会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