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提示一般在跨区经营行为发生地处理外经证时,金税3.0税务大厅办公端跳出的提示。根据到目前为止的使用经验(没有接受过官方培训:-<),推测是外经证在主管地企业客户端网页申请时,涉税事项选择的明细内容(譬如:技术服务类-应属于6%VAT)与税率所涉税目(建筑安装的 10%VAT)不一致,导致的报错提醒。但这个错误,金3的bug似乎没办法让其在主管地企业客户端网厅申请时就弹出提醒,而只有在当地报验时才跳出。
建议更正办法:严格按照纳税人备案的税目税率来填制跨区经营行为涉税申请;对已填制的报错申请,在主管地税务厅作废后,重新填制正确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