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的发生在很多情况下是以灾害链的形式出现的。地质灾害不是单独发生而是和其他种类的自然灾害相伴而生,或者是地质灾害引发其他种类的自然灾害,或者是其他种类的自然灾害引发地质灾害。例如,地震灾害链包括地震灾害、地震诱发的地质灾害、滑坡导致的堰塞湖河道灾害等,涉及的行政管理部门包括地震、国土资源、水利等;地下水既是地质环境的重要组成,又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涉及的行政管理部门包括国土资源、水利、环保等。对地质环境问题和地质灾害进行系统管理,需要建立不同部门间协调合作机制,各司其职、紧密合作、有机配合、信息共享,埋返戚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促进人地和谐。国土资源部作为弯陵地质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负有“对地质环境进行监测世空、评价和监督管理”的职责,在地质环境问题与地质灾害防治中应主动联系和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发挥地质环境管理的主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