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度(绩效管理)

2020-09-13 娱乐 83阅读
人事部的《公司奖惩制度》其中如果包含了惩罚性措施,那么其与新执行出现了制度重合部分,因此,在人事部门对员工进行惩罚性措施时,其部门职权要除去晋升和扣款两项,也就是最终决定权在于总经办,人事部门只有报批的权利。这样就可以避免了在制度执行时,部门之间推诿责任的情形发生。因此,单从这两个制度来看,并不存在矛盾或者冲突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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