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拨打了环保局电话,举报了些事,可环保中心把我信息给了对方,怎么办?

2020-08-16 社会 225阅读

对方很可能要报复你,现在重要的是你要保护好自己的安全。

(1)你可找到省环保厅去反映举报环保局的徇私舞敝行为。

(2)省厅如果核实你的举报属实,会摘掉环保局泄露人的乌纱帽,至少要记大过处分。

(3)环保局有保护举报人信息的责任。他们公开举报者的信息,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你可以向上级单位举报环保局这种侵害举报人权益的行为。

1、建立举报人保护制度:

(1)对举报人的信息必须严格保密,控制知晓者的范围。

(2)当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时,应该及时干预,并给予严格惩处。

2、立法部门应完善举报人保护的法律:

(1)不仅要规定事后救济制度,更要积极借鉴和探索对举报人及其亲属的预防性保护措施,加强对举报人的事前、事中保护和事后救济。

(2)在明确举报人的权利范围、受理举报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完善举报程序制度、建立与举报权利保护有关的保密制度、举报人安全保障制度、举报人受益制度、举报人权利救济制度等方面,进行立法完善和制度创新,以构建完备的公民举报权保护体系。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规定全文如下:

(1)第一条为维护举报人合法权益,鼓励个人和单位依法举报职务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际,制定本规定。

(2)第二条 鼓励个人和单位依法实名举报职务犯罪。

使用真实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举报,有具体联系方式并认可举报行为的,属于实名举报。

(3)第三条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财政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举报人保护和奖励工作。

(4)第四条任何个人和单位依法向人民检察院举报职务犯罪的,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人民检察院对于举报内容和举报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

参考资料:

《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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