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内跨区迁户口所需证件: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本原件
3、房屋信息查询单
4、房屋产权中心出具的房产证明
5、《深圳市居民市内移居申报表》
6、如携带有未成年子女一并迁移,收取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材料,属收养的收取收养登记证明材料
7、迁至亲友房产立户的,还需收取《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
8、申请人及三周岁以上随迁人员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跨区迁户口的流程:
1、首先,到迁入地的派出所或公安局开具准迁证明;
2、其次,携带准迁证到原户籍地,携带上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在校生需开具学校证明)至户籍科,拿到一张户口卡;
3、最后,返回入户地,在户口卡上加盖公安局(县级及以上)的章,再到居民委员会开具接收户籍的证明信;
4、携带以上证件及文件到将要入户的公安局户籍科上户口即可,并带上办理户口本的工本费(约1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