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户口申请条件:
(一)落户在思明区、湖里区的,需持有本市《暂住证》或《居住证》连续满八年、参加本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八年;
( 二)有固定职业并签订劳动合同;
(三)在本市拥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所;
(四)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行为。
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二层D厅公安局户口受隐饥指理窗口。
办理依据
(一)《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
(二)《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厦府[2010]214号)。
扩展资料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一)收费依据:闽价[1994]费字269号文件、财综[2012]97号文件。
(二)收费标准:户口准迁证丢失补办每证3元。
申报材料:
(一)《申请入户登记表》;
(二) 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灶配和《居民身份证》;
(三) 现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居住证》;
(四)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出具的暂住证满年限的证明;
(五)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出具的《违法犯罪记录查询结果》;
(六) 市人社局出具的《厦门市外来人员落户审核表》;
(七)《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原件或《厦门土地房屋权证》复印件和市国土局出具的《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配偶名下房产,需提供《结婚证》);
(八) 原户籍地乡镇(街)计生部门肢斗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参考资料:福建政务服务网-外来人员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