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委员会,顾名思义就是由家长代表成立的组织,作为与学校沟通的桥梁,关注学生的教育。家长委员会是增进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沟通的桥梁。家长委员会代表一般不限制人数,学校可以提供他们商议讨论的场地。也可以由委员会成员自行组织讨论,议题整理记录后与学校沟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是由本校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和监督学校做好教育工作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学生家长的桥梁和纽带。
宗旨
家长委员会宗旨是:坚持家校沟通与合作,让家长充分参与学校管理,有效体现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知情权、评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的全面发展。
2010年起,山东省教育部门全面推动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工作,通过教育厅主导、北京关爱家庭中心承办、爱心企业资助的三方合作形式,正在着力改变家长委员会普遍存在的空洞、形式主义和变形的问题。但在其他省份,家长委员会流于形式的还比较多,甚至有的变成“收钱会”。
现状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要求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以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纲要》第13 章内容为“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其中提出:“适应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建设依法治教、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在该章第41 条“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中,专门提出“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温家宝总理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所作的《强国必强教 强国先强教》的讲话中指出:“中小学还要建立家长委员会,不断完善学校科学民主决策和评价机制”。 建立家长委员会,必须从制度建设上打好基础,并通过改革创新办实办好。2009年12月,山东省颁布实施《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要求全省所有的中小学建立规范的家长委员会;2010年3月,山东省设立家长委员会建设管理研究项目组,省教育厅行政主导、青岛出版集团资助、北京关爱家庭中心组织实施,以政府、企业、专业组织三方合作推进,已有一些学校从中得益。
教师节新规 家长委员会送礼也不行。2015年9月8日,长沙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加强2015年教师节期间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就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提出明确要求,明令禁止以家委会名义给老师送礼。
意义
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推进家长委员会建设是重要一环。其意义如下:
建设家长委员会是完善中小学民主监督制度的需要。中小学校作为以育人为宗旨的公共服务机构,是独立的社会法人,其健康和谐运行,除了国家权力机关的依法监督、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管理之外,离不开外部力量的社会监督。《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要求 :“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中小学生家长作为学校教育对象——学生的监护人,自然成为学校教育的利益相关方,有权利了解、监督学校的办学状况。
建设家长委员会是完善中小学社会参与制度的需要。在全球化、信息化、科技化时代,现代学校必然是一个自主开放的教育系统,社会教育资源的有序参与成为现代学校教育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国内外的教育实践证明,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可以在协调社会资源参与学校教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建设中小学家长委员会是不断完善学校教育环境的需要。国内外大量的教育研究证明,家长对孩子的教育以及营造的家庭教育环境,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影响巨大。
建设家长委员会,对于建立学校、家庭与社会教育协同机制,提高家长的教育素养和家庭教育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教师是学校教育的主体,家长也有参与权,除个人对学校教育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外,还可以通过家长委员会这个平台组织起来,行使集体教育参与权,促进学校民主管理、支持教育教学,提升家庭教育水平,这为现代教育史证实。家长委员会作为一个与学校教育机构相对独立、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教育组织机构,有利于形成家庭、学校教育的合力,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有利的条件。
展望
在我国的教育法律中,对于家长委员会没有提供充足的法律依据。如何具体落实这项工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仍然有很多工作要做。同时,也离不开熟知家长委员会具体运作的各位专家的指导。
建立了规范的家长委员会制度,学校家长委员会作用就发挥得好,就有和谐的家校关系,《纲要》提出的目标要求才能更好地得到落实。
从山东等省市较成熟的家委会来看,家委会的机构设置是:家委会应制定组织章程,根据实际运作需要设立家长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家委会常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副主任委员 2 名、秘书长 1 名、常务委员和委员若干名。常务委员和委员人数根据学校规模确定。
家委会的活动包括家委会定期会议。例如 :家长代表大会每学期至少举行 1 次会议,听取学校工作报告,就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 听取委员会工作报告,研究确定委员会各项工作。参加会议的家长代表应达到会员代表总人数的 80%。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由家委会主任委员召集。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召集或不召集时,其他家长会委员可以 1/3 以上联名召开,由家长委员共同推举一人临时组织并负责。
此外,应当包括各种专题活动。例如 :在学校领导和班主任的协助下,以班级为单位,每学期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家庭教育讲座活动,可与家长会合并举办,也可单独组织。
家委会的活动还可以包括家委会参加的其他活动。例如 :家委会协助学校每年定期组织家长代表大会、家长会、家长接待日,举办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咨询,开办家庭教育论坛、教育沙龙等活动。
有关专家认为,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过程中,专家的指导举足轻重。这些指导,即包括从理论上给予家长委员会以正确定位,也包括其具体运作,日常的活动内容及其培训等等,可谓任重道远。
经验
国外的家长委员会有其特有的独立性和参与性,在某种程度上既解决了学校对学生管理的大包大揽,又减轻了学校管理的负担。
美国
美国的“全国家长教师协会”,会员总数超过500万人。经过100多年的发展,它已成为全面维护学生利益的全国性志愿者团体。它的使命,除了代表父母行使教育参与权,参与学校管理外,还在家教斡旋、家长教育、健康指导、学校安全、教育资助等方面发挥作用。
日本
日本的家委会会员超过1000万人,推动了义务教育及教科书的无偿化、学校保健安全法、学校午餐法等教育立法的制定,在日本战后的一系列教育改革中,家委会都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欧洲国家
英国、法国等传统的欧洲国家历来很重视家长在学校教育管理中的作用。在英国,长期以来,学校中的家长参与不仅被看做是一种权利,而且被各个学校看做是对社会资助者负责任的一种手段。20世纪中叶的英国教育法案(Education Act,1944)中已经为学校规定了建立有家长代表的管理委员会的基本准则。在法国,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就鼓励并指导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管理,各个学校针对自己学校不同的情况制订相应的家校合作计划和制度,对家长进行培训,培养他们与学校合作、参与学校教育的兴趣和意识,使家长和学校之间建立起和谐、发展的合作关系。1998年4月,欧洲苏格兰、奥地利、比利时、法国、意大利、荷兰、葡萄牙七国开展了“关于家长参与学校教育项目的研究”,这些研究的目的旨在促进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推进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