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干部应该具备的四种基本素质如下:
一、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
思想素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的优劣。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特殊使命,具体的说就是从实际工作任务出发,增强全面准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保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涉及的事繁琐、杂乱,牵涉到的人形形色色、复杂难辨。思想素质好,工作上碰到的问题就容易解决;思想素质差,基层纪检监察中的问题就很难处理。
二、扎实的业务素质
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着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水平。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决定了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同时又涉及面非常广的工作。
这就要求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不但要具备纪检监察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理论知识,掌握纪检监察工作的原则、方针、政策、方法及基本知识,具备处理违纪人员违法、违纪案件的水平。同时要具有观察分析、调查研究、组织协调、应变等实际工作能力,能运用不同的方法处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三、良好的道德素质
道德作为行为规范,是以善恶、荣辱等概念为标准,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来评价人们的行为,调整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原则和规范。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既是思想政治工作者,又是执纪者、监督者。
作为执纪者和监督者,首先自己要做到廉洁奉公,不贪赃枉法,不以权谋私,清正廉洁,一身正气。自觉把自己置于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经得住清苦、顶得住歪理、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管得住小节;从而保持思想道德的纯洁,为广大干部群众树立遵纪守法的模范形象。
四、过硬的心理素质
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处在反腐败斗争风口浪尖,经常需要直面各种矛盾冲突和错综复杂的工作局面。因此,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备超常人的心理素质,才能适应尖锐复杂的社会环境,更好地与违法违纪行为作争,更好地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
一方面,由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纪检监察工作者工作中随时随地可能受到上领导、同级领导、社会、亲朋好友的压力,也随时可能受到来自腐败分子金钱、美色的利诱。因此,心理承受能力就显得非常重要。
另一方面,纪检监察工作比较清苦,也容易被误解,可能会受到来自不同方面的冷嘲热讽,甚至威胁恐吓、谩骂指责、诽谤诬告等。在这种情况下,纪检监察干部要有良好的心理承受力,要能经受住考验,适时调整自己的心理,时刻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积极愉快地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