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每个干部必须适应形势变化发展的需要,不断加强学习、更新观念,提高实际工作能力,逐步把自己培养成理论水平高、专业知识深厚、业务技能扎实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
在当前国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加强、人民对清正廉洁的期望不断提升的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监督作用需不断增强。对于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来说,头绪多,任务重,涉及面广,需要整合各种资源,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齐抓共管,这就要求纪检监察人员要具备以下五个方面的能力。
一是要具有较强的识辨能力。要有较强的认识问题、发现问题的能力,对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能够正确地了解和把握,要能通过对新形势下的腐败现象、违法违纪行为产生的特点、规律的观察、分析和了解,及时发现问题。
二是要有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要善于沟通左右、协调内外、联系上下,整合各种资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能透过现象看本质,从个别的事物中找出他们的内在联系和规律性;能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
三是要有拒腐防变能力。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备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能力。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只有这样,才能履行好纪检监察职责,得到群众的信任。
四是要有创新实干能力。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动力,也是纪检监察工作适应新形势。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改变各种不合时宜的观念和做法,努力做到在思想上有新解放,工作上有新思路,实践上有新创造。
五是要有宣传教育能力。要动员社会各种力量一致的共同行动,共同参与到党风廉政及反腐败斗争的社会性工程当中,群策群力,丰富宣传形式,扩宽教育载体,注重以案明纪、以案释法,提高教育实效,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拓展资料:
纪检监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政府的监察部门行使的两种职能。
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的机构,是党的“两委”之一(即党委、纪委),是“五套班子”之一(即“五大家”——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它是党的一届委员会,不是党委部门,其规格高于党委部门(即宣传部、统战部、组织部、政法委等),是专司监督检查党的机构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查处违纪党组织和党员的机关。
监察是政府部门,是专司监督检查政府机构和政府系统公职人员的机关。各级监察机关(监察局)依据《行政监察法》履行职责。
办案程序
1、从掌握的案源线索中开展外围调查;
2、由纪委常委会议讨论立案,下达立案通知书或监察通知书到单位党委党组及本人,成立调查组,进行立案初查,写出初查报告;
3、向上一级纪检机关提出申请,经同意采取必要措施(包括“双规”“两指”)或请示同级党委与公安、检察院、审计、财政等单位或部门协查,进一步取得有力证据(包括调查笔录、调查证明、公安检察询问笔录复印件、有关帐务、票据及复印件、实物等),所有材料必须盖章、签名。有改动的地方必须盖模。到组织或人事部门抄录被调查对象个人情况,组织部门盖章生效;
4、案件调查终结,写出调查报告;
5、形成见面材料,并要求被调查对象签署意见和姓名并盖手印;
6、要求被调查对象写出书面检讨;
7、由纪委调查组派2人以上到被调查对象所在党支部、党委召开专门会议,逐一听取党员同志对被调查对象的处理意见,并实行全体举手表决。由所在党支部将会议记录和处理意见形成文字上报纪委。如果被调查对象是支部书记,则免予开会表决,由其所在党支部开具证明交上级纪委。
8、将所有旁证材料、调查报告、见面材料、本人检讨和立案调查程序材料分类,送案件审理室进行审理。严格按照《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及“二十四字”方针,对案件进行定性量纪处理。
9、通知被调查对象进行审理谈话,告知其违纪事实及量纪处理情况,并要求签字盖模。如果是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还要由同级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10、下达处分文件。将处分文件、调查报告及本人检讨分别送一份到组织部门进行存档。处分文件送其本人及所在党委党组、报送相关部门;
11、案件调查及审理终结。将调查卷及审理卷材料分卷装档保存。
参考资料:纪检监察-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