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是具有社会主义特色的土地使用特性,也指划拨土地使用权。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让伏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型困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坦租携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正常划拨土地不可以买卖,不过在过户的时候缴纳出让金变成出让土地就可以买卖。
划拨土地不耽误买卖,就是在过户的时候要比出让土地多缴纳一笔钱,即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