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涵: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
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
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
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即划拨土地使用权不需要使用者出钱购买土地使用权,
而是经国家批准其无偿的、无年限限制的使用国有土地。
但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者依法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
2、年限: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虽然
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
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国家应当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出让。
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
也可以对划拨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并可依法出让。
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
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归国家所有,
但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3、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
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经主管部门登记、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
4、转让、出租、抵押的限制性规定:
划拨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但符合法定条件的也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即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领有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有合法产权证明,
经当地政府批准其出让并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
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出让金。
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
没收其非法收入,并根据其情节处以相应罚款
5 资料参考:江苏省泗洪县政府
6 我们家房屋《国有土地使用证》写着:
使用权类型写着 “划拨”两个字
我们单位是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单位,
土地是划拨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