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产品责任?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导读:消费者最不愿意遇到的就是产品有质量问题,虽然有途径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毕竟消费体验下降了很多。其实商家也不愿自己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这样的话他们就要承担产品责任。什么是产品责任?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这些问题。 (一)产品责任的概念 产品责任是指由于产品缺陷致使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不包括有缺陷产品本身的损害)时,生产或销售这一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及其他有关主体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 (二)产品责任构成要件 1、产品有缺陷。产品缺陷是指产品缺乏消费者有权期待的安全性而对消费者的人身或财产具有不合理危险的产品。在学理上将产品缺陷分为设计缺陷,制造缺陷,警示缺陷三种。设计缺陷是产品的设计存在不合理的危险性,是产品致害的根本因素。制造缺陷是指制造过程中不合设计规范,或未达到设计要求,不合质量标准,致使产品存在不安全因素。警示缺陷包括产品存在危险性的情况下未作时适当的说明或警告,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没问题,因为缺乏警告而可能产生危险。 2、损害事实存在。一般来说,损害是指由一定的行为或事件造成的人身或财产上的不利益。具体是指缺陷产品所导致的死亡、人身伤害和财富损失以及其他重大损失。 3、产品缺陷和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在产品责任案件中,因果关系是指产品之缺陷作为物的内在风险,该内在风险之实现与受害人遭受的损害之间的相互关系,前者为原因,后者为结果。存在因果关系,生产经营者才需要为其产品承担责任。由于产品责任是特殊的侵权责任,其因果关系也存在特殊性:①产品责任中的因果关系表现为缺陷产品和损害后果之间的关系,而不是一般侵权行为当中的行为和后果之间的相互关系。在特殊情况下会出现受害人难以确认产品的生产者。在证明上存在特殊性,包括证明主体,证明对象以及证明方法的特殊性。依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可见原告只要证明损害和因果关系的存在,则转由产品的生产者举证免责事由的存在。产品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条文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