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序的公共生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
建立平等、互助、协调的和谐社会,一直是人类的美好追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出发提出的一些项重大战略任务。
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安定有序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一个社会安定有序,本身就是不同利益群体各显其能、各得其所而双和谐相片的表现。
当代社会的公共生活不但显示出了前所未有的广泛性和普遍性,而且对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影响也是前所未有的。如果人们在社会公共生活中随心所欲、各行其是,整个社会就会处于无序的混乱状态,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社会和谐也就无从谈起。因此,有序的公共生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
2.有序的公共生活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
随着公共生活领域的扩大,个人活动对他人和社会造成的影响也越来越大。社会成员无论职业、地位、身份如何,只要进入公共生活场所,都应当自觉遵守公共生活规则,这是维护公共生活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
在社会公共生活领域日益扩大的今天,生产活动与日常生活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交叉重合现象。例如,商场对于生产者、经营者来说,是销售商品、实现利润的场所;对于消费者来说,则是购买商品、满足生活需要的地方。电子商务改变了传统的“面对面”的交易方式,使网络不仅成为人们娱乐休闲的工具,而且也成为现代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场所。生产场所与生活领域交叉重合的情况,使公共秩序的状况对社会生产活动产生了直接的影响。有序的公共生活不仅有利于日常生活的和谐,也会促进经济社会的顺利发展。
资料:
世界经济论坛(WEF)公布的《2005-2006年全球竞争力报告》将北欧小国芬兰列为全球最具年度竞争力国家,这是芬兰第三次名列第一。作为一个气候寒冷、人口稀少、资源贫乏的小国,其竞争力超群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芬兰有着良好的公共环境、高效的公共机构和完善的公共秩序。
3.有序的公共生活是提高社会成员生活质量的基本保证
追求更高的生活质量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要求。在经济发展使人们的温饱问题基本解决以后,社会成员必将对进一步提高生活质量产生迫切的需求,人们更需要良好的社会风气和舒适的生活环境,这些都需要以不断维护公共生活秩序作为保障。良好的公共生活秩序,是社会成员生活质量提升的一个重要标识。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目标。全面小康以社会的全面进步为宗旨,其衡量指标不仅包括经济的发展和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且体现为人们精神生活更加丰富,居住和工作环境日益改善,人际关系更为和谐,生活舒适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强,等等。例如,对于居民来说,良好的居住条件不仅表现为更大的住房面积和更好的室内设施,也体现在居住环境优美、社区秩序井然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