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询案件只要当事人姓名就能查么

2020-05-19 社会 285阅读

不是的,需要一定的条件。

法院查询案件要分情况来选择,可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只需要知道当事人名称就可以;也可以在法院查询,需要一定的手续。如果在法院查询的话:

1、当事人凭身份证明可以查自己的案卷 。

2、律师有委托手续也可以查 。

3、公民帮别人查需要委托手续。

如果在网上查询的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应当依法、全面、及时、规范。在网上现在可以查到很多案件的判决书(含本年和往年),但各省的判决书上网率是不同的,具体可以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看。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应当保留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辩护人的下列信息:

(一)除根据本规定第八条进行隐名处理的以外,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是自然人的,保留姓名、出生日期、性别、住所地所属县、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保留名称、住所地、组织机构代码,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委托代理人、辩护人是律师或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保留姓名、执业证号和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名称;委托代理人、辩护人是其他人员的,保留姓名、出生日期、性别、住所地所属县、区,以及与当事人的关系。

第十二条 办案法官认为裁判文书具有本规定第四条第五项不宜在互联网公布情形的,应当提出书面意见及理由,由部门负责人审查后报主管副院长审定。

第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监督指导全国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工作。高级、中级人民法院监督指导辖区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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