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案件中人民法院传唤当事人开庭,人民法院是否必须详细告知当事人开庭的内容(比如:宣判)

2020-06-13 社会 129阅读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用传票通知当事人出庭,传票只需标明开通时间、地点和案由。
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法释〔2015〕5号第二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用传票传唤当事人。对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应当用通知书通知其到庭。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外地的,应当留有必要的在途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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