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摘得土地使用权后如何与私营企业合作开发

2022-07-25 财经 123阅读
一般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主要是以国家为主体实施,即政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已经出让后形成的非国家主体的,会认定为是土地转让行为,需要达到总投资额25%以上。针对这种现状,可以以土地为全部唯一资产成立子公司,并以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引入开发企业股份,待扩股完成后,开发企业收购第二股东全部股份。子公司全部归属开发企业所有,国企母公司退出经营。但是一般情况下,国有企业的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或股权转让的,需要经过产权交易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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