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问题,建议你去原籍派出所户籍警处咨询,正常手续是,先到欲迁入地开接收函,再到迁出地迁移,最后到迁入地办理,所以迁入地是主要的,你在迁入地有关系,这不是问题,如果你不想动用,建议你让原籍开一个户口调函(接收函),到人才所在地派出所那里迁移,但是迁移之后,你不办理入户,这样实际上就是把那边注销了,但是,这样做有风险。最好是,你办理入户,让户籍警把原来的“关系户口”注销。
正常情况下,只有死亡、出入境等情况才可以注销的。
至于档案,是没有问题的,不是一定要和户口在一起。你可以随时调档案,可以是单位,中介代理机构,户籍所在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