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规范化管理,促进社会稳定。
将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摆上位置,纳入综治目标考核,作为“一票否决”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健全基层综治组织机构,完善组织管理机制。强化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刑释解教社区矫正等各个牵头部门的组织协调职能。将特殊人群管控和服务工作纳入治安防控工作体系,健全完善信息研判机制,认真落实管控制度,实行分层次、等级化管理,对重点群体中发生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活动,坚持依法、严厉打击,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健全信息化管理,掌控实时情况。
依托公安、信访、司法、教育、共青团等方面的资源,分别建立起邪教人员、有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员、肇祸肇事精神病人、吸毒人员、重点信访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留守子女、无业闲散青少年等方面的信息数据库。要求基层干部结合日常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对特殊人群开展经常性、全面性走访,及时掌握动向,由相关单位及时对人员变动情况进行更新,确保数据准确、及时、有效,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心中有数”,为工作的高效开展提供方便。
(三)推行人性化服务,确保服务到位。
坚持以人为本,致力于解决特殊人群在就业、就医、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推行人性化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确保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相关福利待遇方面的政策,并同时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法制、道德、形势、政策教育,针对具体情况,分别实施关爱行动。进一步加强乡镇服务平台和司法援助等平台建设,健全完善联动机制,积极为他们提供优质高效的咨询和服务,做到服务与维权并重。
(四)创新多载体服务,帮扶特殊人群。
要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创新建立健全多载体的帮扶机制,加强乡镇“两所一庭”建设,建立精神病医院、特殊教育学院、美沙酮门诊、计生服务站等各类帮扶实体、帮教基地,畅通生活补贴和困难救济申领渠道,努力解决好特殊人群及其子女就业、就学、就医、居住、生活等困难,并切实发挥好兴文县创新开展的“信访维稳基金”,为一些执行不到位、历史遗留问题等“于法无据、于情可谅”等积案进行化解,使其感受到党和国家以及社会各界的关怀与温暖,增强报答社会、服务社会和依法履行权利义务的观念,促进管理水平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