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弱在哪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点领域是什么
二、社会管理弱在哪里 改革开放以来,与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相比,社会管理相对滞后。加强和创新城市社会管理,必须保证措施的针对性,所以首先要对我国现有社会管理状况有一个正确的分析和判断:我们的社会管理到底弱在何处?1、适应“社会人”要求的社会管理体制机制仍未建立。新中国成立后,城市几乎所有的组织都被纳入到政府管理系统,单位几乎成了国家与社会成员之间的唯一的中介,个人对单位全面依附,国家通过单位对其中的社会成员实行全面的社会管理,形成了“政府—单位”制为主、“政府—街居”制为辅的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开放以后,经济上,计划经济体制逐步向市场经济体制全面转型,个体私营经济等新经济组织不断涌现,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增多;政治上,党和国家领导体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及人民民主制度的逐步健全,人们获得了越来越多的独立和自由,越来越多的城市社会成员由“单位人”逐渐转变为“社会人”。同时,随着“政社分开”、“社企分开”的不断推进,原本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承担的社会职能正处于不断的剥离中,传统的依托单位进行社会管理的体制正在解体,但对“社会人”进行社会管理的体制还未到位、机制仍未形成。再加上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的社会需求日益增加,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人口向大城市集聚,大量的城市外来人口特别是农民工基本上游离于社区之外,成为“漂泊的社会人”,给社会管理带来了越来越大的管理和服务压力。与此同时,信息时代背景下形成的“网络虚拟社会”也对社会管理形成了新的挑战,使得原本就相对滞后的社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难堪重负,急需改革。 2、基层社会管理组织基础薄弱。20世纪90年代以来,为了填补“单位”制逐渐解体形成的城市社会管理的空白,社区建设运动兴起。目前,我国城市社会管理体制已经过渡到以“政府—社区”制为主、“政府—社区”制和“政府—单位”制并存的社会管理体制。社区承担了大量的社会管理职能,逐渐成为城市社会管理的最主要的基层组织。 随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社区所承担的社会事务越来越多,而社区委员会作为城市居民的自治组织,存在着队伍不稳定、专业化程度不高、工作经费不足等诸多难题,与承担的社会管理职能和日益增加的社会管理事务严重不符,很难实施高效的社会管理和服务。同时,由于全能政府治理模式的惯性,在社区建设和改造中存在着事实上的行政化倾向,也使居民的社区归属感、认同度和参与感难以提升,这也制约了社区的社会管理功能的发挥。 作为社会管理主体的公共组织是一个庞大的组织系统,除了政府这一核心主体外,非政府公共组织与更大范围的公众参与一起构成社会管理中的不可或缺的主体。作为社会管理重要依托的非政府公共组织虽然近年来发展较快,但与日益快速增加的社会管理事务相比依然相对滞后。 三、“十二五”时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点领域是什么 按照“十二五”规划建议的要求和目前社会管理存在的短板,“十二五”时期需要重点推进以下几个方面的改革与创新: 1、体制机制方面。着力改革和完善社会管理的有关体制机制,这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关键环节。重点应包括:健全和完善社区等社会管理的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等。 2、组织方面。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培育和规范社会组织或团体,培育社会治理的多元主体,合理调整和改革现行监管模式,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提高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合力。其中尤其要大力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加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增强社区建设的活力,建立和完善筹资机制,解决社区建设经费和人员不足不稳、素质较低等突出问题。 3、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严格依法实施社会管理是社会管理的必由之路。(1)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领域的政策制定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把社会管理政策上升为法律法规。(2)加强有关社会组织的立法工作,严格依法行政,为各类社会组织依法登记成立、参与社会管理、表达利益诉求、扩展社会服务、强化自律管理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为政府加强对各类社会组织的管理监督提供健全的法律依据。(3)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建立科学有效的社会管理绩效评价体系,引导社会管理工作科学高效进行。 4、公共安全方面。加大公共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健全对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食品安全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 5、社会管理薄弱环节方面。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加强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大社会管理薄弱环节整治力度。 6、社会治安方面。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城乡社区警务、群防群治等基层基础建设,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严格公正廉洁执法,增强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保障能力,加强重点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密防范、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作者单位: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