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试用期被老板无理由辞退,可以告他吗?

2022-08-12 社会 187阅读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可以无理由辞退劳动者。若是因为员工不符合公司的招录要求,那就可以进行辞退,且不用赔偿。若是因为一些非法原因将员工辞退,需要给员工一定的补偿。用人单位不能以不正当的情形而辞退一位劳动者,除非是用人单位可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就可以依法的进行辞退,这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法律分析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不可以随意进行无理由辞退的,否则是属于违法的。劳动法对此的相关规定一般是只有几种特殊情形才可以无理由辞退,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因此只有符合情形下才可以进行无理由辞退,否则随意辞退的行为就是违法的。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首先在招聘时或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明确他们的录用条件;在试用期间,要有严格持续的考核,证明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因此,劳动者完全可以对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随意辞退劳动者的行为说不,即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簿公堂,败诉的风险也在用人单位。即使是在试用期内,单位辞退员工也是要符合规定的情形才可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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