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厂行为的性质是什么? (2)乙厂是否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损失额应当如何计算?

2020-04-24 社会 165阅读
1属于不正当竞争。2、有权要求赔偿。损失额按10万元计算。理由: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带来损害的,经营者应承担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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