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中法律行为的性质有哪些?(法律行为的性质指的是什么,举些例子)

2020-05-11 社会 225阅读
一、概念和性质。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法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为《民法通则》所采用,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是民事行为,具有表意性和目的性,排除了事实行为;同时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以适法性为特征,不包括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以及效力未定民事行为。严格称谓是“法律行为”,中国民法称民事法律行为。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1、应是民事主体实施的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
2、应是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的行为;
3、应是合法行为。
三、一个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有以上三个特征,缺一不可。如,某地发生地震,发生战争,它就不是民事法律行为,是自然行为和社会行为;如,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是当事人双方的合意行为,生活中的一些误会,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再如,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如果二人约定盗窃,就不是民事法律行为(因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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