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已婚儿子的房产如果有在合同中说明只属于你儿子,那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说明的就是属于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中第三章说明: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
(二)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扩展资料
不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婚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