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员工离职到另外一家同行企业,涉及到泄露商业机密问题吗?

2023-05-18 综合 31阅读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没有薯坦约定有关商业机密和竞业限制的条款,并且劳动者在辞职以后,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其经济补偿金,则劳动者是不
  涉及到泄露商业机密问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肢拿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数饥桐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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