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处罚决定书,一般由公司管理部门(或设置的内部监审部门)起草文书并经公司领导确认批准;
2、该决定文书的内容,一般应包含员工违规事实陈述,违规后果、处理依据以及处理结果(处罚事项),涉及处罚(教育)款项的,一般通过扣员工工资形式执行(处理决定书抄送计算工资的劳资部门或财务部门,由该部门进行跟进操作);
3、如确实需要通过现金形式运作的,一般可将决定书抄送财务部门,财务出纳则根据决定书的应扣罚款项向受处理员工收取相应款项,同时开具收款收据;
4、如所处理的违规事项情节较为恶劣且造成不良影响的,更需向全公司发文通报,从而起到宣传教育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