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基本原则是:(1)罪刑法定原则;(2)刑法面前人人平等;(3)罪刑的均衡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即犯罪行为的界定、种类、构成条件和刑罚处罚的种类、幅度,均事先由法律加以规定,对于刑法分则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得定罪处罚。
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基本内容 :
(一)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二)平等的保护一切公民的合法权益。
罪刑均衡的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的同态复仇和奴隶社会的等量报复。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是罪刑均衡思想最原始、最粗俗的表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