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和D,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和罪行法定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章对刑法的基本原则作出了明确的表述即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指出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即罪刑法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条指出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条指出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扩展资料:
刑法的其他原则:
1、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主客观两方面的条件,并要求主客观两方面的有机统一。
2、谦抑原则,凡是适用其他法律足以抑制某种违法行为,足以保护合法权益时,就不要将其规定为犯罪;凡是适用较轻的制裁方法就足以抑制某种犯罪行为,足以保护合法权益时,就不要规定较重的制裁方法。
3、罪行自负原则,谁犯了罪,就应当由谁承当刑事责任;刑罚只及于犯罪者本人,而不能连累无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刑法原则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