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国招标投标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根据发改委的规定,施工单项项目金额在400万以上必须招标,北京200万以下的工程不需要招标。部队用于自建的营房;赈灾救灾特殊工程;特殊要求使用农民工的;建筑面积300平房米以下;总投资额少于30万元;施工单位的自建,以上情况都没有在《中华人民共国招标投标法》规定要求投标,这些算不用招标的情形。
扩展资料
工程招标是指建设单位对拟建的工程项目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建设项目的承包单位竞争,并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法律行为。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工程招标、工程专业技术咨询、规范招标行为、提高招标质量等方面,都起着积极的作用。
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第五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400 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百度百科-工程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