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术角度说:内部审计是有严格定义,内部审计的职能可以归结为确认和咨询,包括财务审计和效益审计、经营管理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及专项审计等等,它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有着重要作用,是现代公司治理的一个手段。就是经济活动的评价,但一般不涉及对人、事的行政处分。
2、行政色彩不同:在大型国企,一般受纪委领导。企业监察部门的职能与政府部门的监察职能类似,主要是发现问题、行政处分、案件调查等。中央监察部92年曾经对企业监察部门的职能进行过定位。但从实践中可以看出企业的经济活动专业性很强,需要精通财务、管理、工程等知识。
3.工作交叉点:二者的职能具有交叉的地方,审计发现问题后直接由监察部门进行处分。所以很多单位的内部审计和监察是合署的,有利于树立权威、提高效率、减少重复工作。
扩展资料
审计部门职责:
1、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2、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分别在本级行政首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
3、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国家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4、对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接受财政补贴较多或亏损数额较大的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监察部门职责:
1、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2、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3、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4、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审计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