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本人提交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书(如果是请人办理需要出示委托书及申请人、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原因的相关证明;
3.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写明同意意见并签字(无法邮寄可使用传真件);
4.学生到系教务办公室办理成绩认定手续并领取成绩单(新生无需办理此程序);
5.老生携带1-5办理的资料;新生携带1-4办理的资料,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领取《保留入学资格报批表》/《保留学籍报批表》,办理报批程序;
6.报批表办理完成后,将该表交回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由学籍管理科打印保留学籍证明并发放《离校程序单》;
7.学生携带保留学籍证明和《离校程序单》,去各行政部门办离校手续;
8.学生将办理完成的《离校程序单》交回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9.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审查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书、家长同意书、《保留学籍报批表》/《保留入学资格报批表》和《离校程序单》资料齐全后在青果系统和学信网上做相关异动处理;
10. 程序办理完成。
扩展资料
1.学籍状态: 注册学籍 表示还在上学,没有毕业。
2.学籍状态:已离校,表示已经完成学业毕业。
3.学籍状态:保留学籍,正式获得学籍的学生因故中断学习但又不符合休学条件,经学校批准后所保留的学习资格,以一年为限,期满可向学校申请复学。在此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待遇,不得报考其他学校。保留入学资格并不是对新生的一种处分,而是党和国家对青年学生爱护、关怀的一种具体政策体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