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号互动论的简介

2020-05-03 教育 66阅读

符号互动论(symbolic interactionism)是一种侧重于从心理学角度研究社会的理论流派,又称象征互动论,一种侧重于从心理学角度研究社会的理论流派。这一理论认为,社会是由互动着的个人构成的,对于诸种社会现象的解释只能从这种互动中寻找。符号互动论作为一种关注个体行为的社会学理论产生于20世纪30年代。它强调人类主体性的理论前提、关注个体间互动行为的经验研究取向。美国社会学家米德(G. H. Mead)被认为是符号互动论的开创者,除了米德之外,托马斯(W.l.Thomas)、库利(C.H.Cooley)等人也对符号互动论做出了重要贡献。后来,布鲁默(H.G.Blumer)和库恩(M.Kuhn)等发展了米德的“符号互动论”思想,并形成了以布鲁默为首的芝加哥学派和以库恩为首的衣阿华学派,他们在研究方法等问题上形成了不同的看法。
符号互动论反对实证主义社会学轻视行动者主观能动性的社会结构决定论,提出行动者的认识、行动和互动构成社会的理论命题。其思想奠基人米德试图探索个体思想和行动之间的关系,发展用社会行动解释个体意识的社会心理学。米德吸收了实用主义哲学关于真理的经验关联性和行为主义心理学客观的意识研究方法,提出根据个体的行动、特别是能被他人观察到的行动来研究个体经验的广义的行为主义方法,并将理解个体的行为与经验置于整体的社会背景之中,发展出“社会行为主义”方法。米德之后,布鲁默系统提出了以“符号互动”为基础的微观社会学理论,其核心仍然是意义、自我等情境知识与社会组织的关系问题。库利又提出了“镜中我”理论,进一步发展了“符号互动论”。
符号互动论的基本观点是: 事物本身不存在客观的意义,它是人在社会互动过程中赋予的; 人在社会互动过程中,根据自身对事物意义的理解来应对事物; 人对事物意义的理解可以随着社会互动的过程而发生改变,不是绝对不变的。 在符号互动理论中,符号是基本的概念。符号是指所有能代表人的某种意义的事物,比如语言、文字、动作、物品甚至场景等。一个事物之所以成为符号是因为人们赋予了它某种意义,而这种意义是大家(相关的人们)所公认的。文字是一种符号,它是认识或使用该种文字的人的沟通工具。语言是所有符号中最丰富、最灵活的一个符号系统,通过口头语言、身体语言(包括表情与体态)等人们可以传达各种意义,实现人们之间的复杂交往。物品也是重要的符号,比如校徽是一间学校的代表,国旗是国家的象征。
一定的社会情境也具有符号的意义。比如,中国人认为红色代表吉祥,于是人们把婚姻的场合布置得红火热烈。组织中的成员遇到负责人在场且凝重的场面,他会意识到可能发生了什么事,因为在人们的经验中这种场合代表了特殊的意义。
在符号互动理论中,情境是指人们在行动之前所面对的情况或场景,包括作为行动主体的人、角色关系、人的行为、时间、地点和具体场合等。因为人们可以将上述因素进行组合以表达自己的意义。实际上,任何具有意义的符号只有在一定的情境之中才能确切地表示出其意义。同样,人们只有将符号视为一个系统,或者在一定背景下去理解符号才能真正领会其中的涵义。比如,打了人耳光这一动作在各种不同的背景下意义会有不同,甚至意义完全相反。于是,解释情境对于理解人的行为和进行互动就十分重要。托马斯认为,人们在自觉的行动之前总有一个审视和考虑阶段,即要对他所面对的情景做出解释,赋予这一既定情境以意义,他称此为情境定义(definition of the situation)。
托马斯认为,一个人对情境的主观解释(或定义)会直接影响他的行为。在这里,主观的含义包括他把哪些因素纳入考虑之中和怎样去解释它们。当然,所谓主观解释并不完全是主观的,实际上一个人对情景的解释是他以往社会化成果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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