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正在讲这个专题呢。
2009年我国增值税实行全面“转型”的主要特点:
1)中央地方共享税
按照中国现行分税制政策的规定,增值税为中央地方共享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代为征收管理)。
2)生产型增值税逐步转型
2009年以前增值税为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抵扣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不过,将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的增值税改革已经进行。
3)非全面型增值税
全面型增值税,是指其征收范围包括生产、批发、零售以及服务等所有交易活动。中国现行增值税还不是全面型增值税,其征税范围不包括无形资产转让和不动产销售,以及除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之外的服务交易,这些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
4)价外税
中国现行增值税实行价外税,税金不包括在销售价格之内。纳税人开具发票,税金与价格分开注明,为简化计税提供了方便。至于零售环节销售商品或提供应税劳务,消费者支付的销售价格包含税金,主要是为了适应大众的付款习惯,避免税制改革导致涨价的误会,这并不改变增值税价外税的性质。纳税人对含税销售额计算增值税时,应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
5)凭证扣税法
中国现行增值税采用发票扣税法,实行凭全部统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金和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进行抵扣的计税方法,计税准确,便于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