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以下四个原则:
1.标志性原则
一般的导识信息仅是关于开放时间、商品名称及楼层布置等等,但若一个导识系统具有特有的标志性,将使千篇一律的商业更加有特点,更具有识别性,使商业环境更加形象化,也加深了人们对于这个商业的记忆,进而提升商业的价值。
2.可达性原则
可达性即到达一个目的地可以选择的路径数量和它们的便捷程度。它在导识的结构组织上有根本的意义。人是在使用导识系统来认知空间活动的主体,作为认知主体的人是一个开放的群体,有着不同的文化背景、不同年龄段、不同生活习惯的多元化群体。
因此,在大型的商业空间导识系统设计中应从人的不同使用需求出发,减少阻碍和干扰,增加路径指引数量,提供快捷的行进路线,使人们在空间中的往来更加容易、便利。
3.有效性原则――可见性、可理解性、可印象性
可见性即要求在一定距离范围内可以清楚看到导识系统传达的内容。影响可见性的因素大致有:字体大小,背景色彩,比例,距离,光线,材料的运用等。
可理解性是指导识系统传达的内容应该以大多数人理解为前提。活动于商业空间的人的年龄层次覆盖面较大,活动层次也有不同,所以要充分考虑到各类人群接受信息的特性。
可印象性要求导识系统具有鲜明的风格特点和尽可能简明的文字表达,使用形象的符号、情节化的图式或配以解释性的插图。
4.诱发性原则
有的活动是有目的性的去完成,有的活动则是随机发生的。由于活动具有这种随机性的特征,当环境提供这样的条件,人本身又有相应的动机,自发性活动就会发生。从而有可能带来更进一步的社会性活动。适当的空间可以诱发相应活动的发生,将互相不干扰一些人和活动合并在一条路径上,还能激发更多新的活动。
因此,导识系统除了能引导人们去到想到的地方外,还要标识出同一空间的多种使用方式、或者是不同状态和时间内的不同使用方式。通过设计和组织诱发某些活动的发生,满足人们潜在的活动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