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申请校验需提交的材料各地卫计委规定的大同小异,可以在当地卫计委网站查询和下载。主要包括:
《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本校验期内医疗机构执业情况自查报告;
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目录(包括姓名、职称、职务、所在科室、医师执业证书编号、注册地点、执业范围等内容)及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证件复印件;
医疗机构执业科目、床位、执业人员和必备医疗设备对应关系表;
校验期内因违法违规受卫生行政部门处理情况登记表(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记录等);
消毒检测报告书;
放射诊疗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无放射诊疗项目的单位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