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指与所指联系的随意性,保证了它们各自的独立,即:“能指”无法被缩减为概念(即索绪尔所说的“所指”),而“所指”也不依附于一种特定的“能指”(即一个特定的语言单元)。一个孤立的“能指”可以具有多种含义,这就是多义性;反之,一个概念也可以在不同的能指中得到表达,这就是同义词。自索绪尔之后,相信语言符号是由“能指”和“所指”共同构成的理论,逐渐成为文论领域的普遍话题。巴尔特是被霍克斯作为索绪尔的符号学方面最强有力的解释者予以介绍的。巴尔特在《当代神话》中对于索绪尔的一对重要概念“能指/所指”作了进一步的阐释和延伸,并在此基础上自然而然地产生了语言系统中第一系统,第二系统等的区分。陈嘉映在《语言哲学》中展开对“能指/所指”思辩实际都是在第一系统中作出的,因而是局囿的,有一种难以深化的无力感,而巴尔特对于第二系统的发现,打通了思维,进而可对更多的传统概念进行了梳理。
能指是我们通过自己的感官所把握的符号的物质形式,所指是符号使用者对符号所涉及对象所形成的心理概念。(《关键概念》P262)符号必须包含能指和所指两方面。那么两者之间到底有什么关系?
[1]能指和所指都是人创造的。
[2]能指和所指之间的关系是任意的。
[3]所指和指称之间的关系也是任意的。认为语言能创咱所指,实际就是在指称和所指默认已经约定俗成一致的前提下,认为能指可以结合任意的所指,也就是可以给能指赋予任意的所指。
[4]能指和所指必定是一一对应的。
以上三点其实就是在第一系统,也就是“第一级的语言系统”中。这个系统实际上考察的都是最基本的语词。这个时候巴尔特将“一束玫瑰花”引入视野,并将其作为一个符号,能指即是实体的玫瑰花,所指为激情,两者之间产生的联系构成了符号“玫瑰花”。作为符号的玫瑰花是充实的,因为是富含意义的,因而不同于实体的玫瑰花,因为能指本身是空洞无物的。但是从另外的角度看,能指的玫瑰花并不是空同无物的,我们可以把玫瑰花的声响形象,也就是把“meiguihua”这个声音作为能指,把“玫瑰花”这个唤起图像的概念作为所指,而所指最终指向活生生的鲜花实体。为什么这里会有这两种看法呢?实际上,前一种思考和结论已经脱离了第一系统,进入了第二系统。在第二系统中,第一系统中的符号仅仅作为了它的能指,在没有所指的前提下便是空洞无物的。而在第二系统中,能指和所指的关系应该发生一定的变化。
[1]能指和所指都是人创造的。
[2]能指和所指之间的关系或许是任意的,也有可能是图像(肖像)的。皮尔士对符号的划分,所谓“表演的三合一”中的象征符号中能指和所指是任意的,但是图像符号之间体现了某种酷似性,也是不是任意的。比如对于树这个所指的能指图画就不能是大江大河的图画,也就是存在某种必然性。
[3]所指和指称之间关系也是充满多种可能性的,但依然默认两者是约定俗成的一致。
[4]有能指并不一定对应有所指,一个能指能对应多个所指。再回过头来看对于能指和所指的定义,实际都是在第二系统中展开的。“能指”的物质形式决定了可以成为符号的多样性,比如声音,图像,实物,而“所指”的心理概念则决定了有些可能成为符号的东西因此而不能被称为符号,比如鹦鹉学舌,梦呓。能指和所指之间一旦发生关系,构成一个符号,就成为不舍不弃的一张纸的两面。而在第一系统中,实际上能指都是指声音,而能指就是概念。比如“红”这个词,从第一系统分析,就是那样。但是“红”作为一个可见的颜色,也就是一个符号来在第二系统中分析,那就可以读出很多的东西来:激情,血腥,浪漫等等。
因此,文本之所以可以从多角度解读的客观前提,是因为在脱离第一级的语言系统之后,能指和所指之间关系变得扑朔迷离和不确定,所以使得解读成为必要。但是,同样显然的是,我们的世界是不可能停留在第一系统上的。所以巴尔特的“神话”显得那么必要和恰到好处:“社会构造出来以维持和证实自身存在的各种意象和信仰的复杂系统。”人类社会正是利用这种复杂和多样性来展开和维持的。